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登记备案生效吗?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10 12:03) 点击:227 |
一般而言,未办登记备案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除非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条件,那么就需要从其约定。但是即便有此约定,如果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仍应认定为租赁合同已经生效。 相关法律可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该文章已同步到:
|